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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普法:遭遇家庭暴力,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权?

  遭遇家庭暴力,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权?

  可以向所在单位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;也可以向公安机关110报警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若因受到强制、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其近亲属、公安机关、妇女联合会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。

 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成功后,受害人会得到哪些具体的保护措施?

  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,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:

  (一)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;

  (二)禁止被申请人骚扰、跟踪、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;

  (三)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;

  (四)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。

  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一般都会有哪些呢?

  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基于性别的针对妇女的歧视。其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:

  1、加害人通过儿童期的模仿或亲身经历而习得暴力的沟通方式;

  2、家庭暴力行为通过社会和家庭文化的代际传递实现;

  3、社会干预太少;

  4、加害人往往有体力上的优势。

  湘潭律师提醒:

  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尤为严重。许多出身于暴力型家庭的子女,学习时注意力难以集中。即使未成年子女并不直接挨打,孩子也会陷入极不安全和冲突的心理状态之中。未成年子女挨打,不仅皮肉受苦,自信心和自尊心也会受到很大打击,甚至可能在下一代身上继续传递。

 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对于家庭暴力行为,应当及时予以劝阻、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报案、控告或者举报,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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